招商证券关于当代东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当代
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东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当代东方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17 号文核准,当代东方非公
开发行了 185,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8,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965,436,6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 1-00087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收购盟将威 100%的股权 110,000.00 110,000.00
2 增资盟将威并实施补充影视剧业务 50,000.00 50,000.00
营运资金项目
3 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 23,000.00 23,000.00
电视增值业务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6,803.00 16,800.00
合计 199,803.00 1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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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6 月 29 日,当代东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401,015,006.2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号 (含利息收入)
1 收购盟将威 100%的股权 110,000.00 110,000.00 9.63
2 增资盟将威并实施补充影 50,000.00 50,000.00 0.00
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3 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 23,000.00 0.00 23,000.00
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3,543.66 13,543.66 36.30
合计 196,543.66 173,543.66 23,045.93
注:1. 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 196,543.66 万元,较实际银行账户总额 196,842.16 万元
少 298.5 万元,以上差额是由于募集资金总额中已扣减非公开发行验资费用、新增股份发行
费用等合计 298.5 万元。
2. 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中,增资盟将威 5 亿元、增资当代春晖 2.3 亿元与补充流动资金在
实际支出前,存放于同一账户,其利息在补充流动资金中一并体现。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情形。
四、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一)当代东方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
于募集资金项目有关事项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原拟投资的“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确定已
无法实施的有关事项。
鉴于原项目终止后,公司目前还未寻找到新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新项
目,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更好的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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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关于当代东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使用“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2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在此期间公司寻找到新的募
投项目,公司将根据新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提前归还部分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以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2015 年 11 月 24 日,当代东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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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爽_______________
蔡丹_______________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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