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节能 公告编号:2015-120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
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段嘉刚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聘任段嘉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下无正文)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毕会静、陈宏民、何雅玲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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