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政府机构签署项目开发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5 16:15: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5-92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政府机构签署项目开发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河南中岳嵩顶探路者滑雪度假区项目开发框架协议》仅作

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

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的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此该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

2、受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调整因素的影响,该项目总投资 3.5 亿元人民币

并不完全等同于实际投入金额,也不完全等同于公司以自有资金的投入金额,

具体情况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确认。

3、本协议中项目的合作周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政府换届、国家法

律法规的变化、协议三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由于相关因素

变化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探路者冰雪

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雪公司”或“丙方”)与巩义市人民政府(以

下简称“甲方”)、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

就河南中岳嵩顶探路者滑雪度假区项目达成共识,并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签署

了《河南中岳嵩顶探路者滑雪度假区项目开发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该协议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介绍

1、巩义市人民政府

巩义市地处河南省豫西,南依嵩山,北临黄河,位于中岳嵩山北麓。西距十

三朝古都洛阳市 76 公里,东距郑州市 82 公里。巩义是河南省首批赋予省辖市经

济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的扩权县市。巩义工业基础较好,是全国乡镇企业发祥地

之一。经过近 40 年的发展,已形成了各种所有制结构并存、具有一定区域特色

的地方工业体系。2014 年度,巩义市人民政府财政收入约为 31 亿元。

2、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夹津口镇地处巩义市南部,中岳嵩山北麓,南部与登封市接壤,豫三一公路

穿境而过、巩登旅游路纵贯南北,是个交通便利、气候宜人、资源丰富、人杰地

灵的山区新镇。2014 年度,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财政收入约为 7300 万元。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冰雪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和乙方将夹津口镇卧龙村约 3 平方公里项目用地(范围三方确定的

详细规划设计方案为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交由丙方实施保护性

开发经营,经营期限为 50 年。

2、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3.5 亿元人民币。其中滑雪场总投资预计 2.7 亿,其他

户外运动配套项目总投资 0.8 亿。预计 6 年内完成,分为两期五个阶段:

第一期:2015 年 10 月~2017 年 11 月(计划投资 2.7 亿元人民币),主要

进行滑雪场硬件条件的建设与完善,客户服务系统的建设提升等;

第二期:2018 年 4 月 1 日~2020 年 11 月 15 日(计划投资 8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是依托建成的滑雪度假区场地设施,逐步开展户外运动公园、露营地建设。

3、在本协议签订后 15 日内,丙方向乙方指定账户转入 200 万元人民币,作

为拆迁补偿预付款,如该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本协议自动终止。同时,丙方

需准备启动资金 300 万元人民币,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开工建设。

4、甲方、乙方负责该项目区域外专项服务项目开发的主干道路修建、水源

地塘坝建设、主输送电设施建设,妥善解决水电路问题。2015 年试运行之前,

甲方、乙方负责协调解决游客到达及离开滑雪度假区的交通问题。

5、本协议属于框架协议,确定甲、乙、丙三方合作的原则性条款,三方可

根据情况就有关专门问题再达成具体协议,具体协议由乙方与丙方或丙方成立的

项目公司另行签订,但不得违背本协议确定的基本原则,项目开发中另行签订的

各项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体解释。

6、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签署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控股子公司探路者冰雪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业务

的快速推进,把握国内冰雪运动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利用该公司优势的造雪保

雪等技术,打造滑雪场建设运营的样本,为该公司未来在全国范围内的滑雪场建

设运营及管控模式的输出复制奠定基础。同时,本项目也是探路者体育事业群相

关业务的重要推进,促进了公司露营滑雪及户外多功能体验中心项目(公司 2015

年度再融资募投项目之一)的逐步实施落地。

2、本项目的推进符合公司打造户外生态圈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协同整

合各业务板块的优势资源,提升对用户的综合服务能力。本项目预期将在冬季为

游客和冰雪运动爱好者提供滑雪场地,并在其他季节将其改造成为服务于自驾旅

行、房车旅行、户外活动爱好者的便捷户外体验中心(可配套设计露营地、户外

运动公园等),满足滑雪及户外爱好者多样的体验需求。同时,户外生态圈中绿

野网、易游天下等旅行业务板块可为滑雪场导入有效客户,聚集户外人气;在滑

雪场中也可增设公司户外滑雪产品的专销渠道,通过服务加强用户对滑雪相关户

外产品的认知,提升公司户外用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风险提示

1、框架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河南中岳嵩顶探路者滑雪度假区项目开发框架协议》仅作

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进

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的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此该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

3、受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调整因素的影响,该项目总投资 3.5 亿元人民币

并不完全等同于实际投入金额,也不完全等同于公司以自有资金的投入金额,具

体情况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确认。

4、本协议中项目的合作周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政府换届、国家法

律法规的变化、协议三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由于相关因素变

化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

况及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河南中岳嵩顶探路者滑雪度假区项目开发框架协议》。

本次项目开发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探路者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