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5-04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接到
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通知,
正在研究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的方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京港,证券代码:002040)已于2015年7月
27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公司本次拟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于2015年
9月30日、10月14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038)。公司于2015
年10月21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
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于2015年10月28
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043、
044、045)。
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南京
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规范梳理有序推进,相关各方及相
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
各项工作,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报批工作也已开始推进。因相关事项尚
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
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
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预
计公司将于12月22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若公司未能按上述时间召开相关董事会会议并复牌,公司拟按照相关
规定将继续停牌、延期复牌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