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来源:深交所 2015-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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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瑞普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甲方: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 76 号空港商务园西区 W2

法定代表人:李守军

乙方: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授权代表:徐健

2015 年 11 月,甲、乙双方签订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甲方根据员工意愿拟通过合法方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待员工持

股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设立后,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

全额认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中信资管-瑞普生物投资 1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鉴于前述情况,现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甲

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对《股份认购

协议》进行修订,并由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

一、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原签订的《股份认购协

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解除后,甲、乙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项下

的义务不再履行。《股份认购协议》解除后,协议双方无需就终止事

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下接签字页)

2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

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签字页)

甲方(盖章):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5 年 月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

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签字页)

乙方: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授权代表:徐健(签字)

日期:2015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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