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 金化 公告编号:临 2015-066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一步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
批露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
公告》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现就上述公告的相关
详细信息,进一步补充公告: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集团”)拟受让冀中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持有公司不低于2亿股不高于2.04亿股的公
司股份,受让完成后,冀中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不低于29.40%
不高于29.99%,冀中能源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不低于26.05%不高于
26.64%,两家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仍为56.04%,与转让前保持一致,由于冀中能源
是冀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9 号)的规定,转让公司部分股
权事项须经转让双方内部决策并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才能组织实
施。目前,该事项正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