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5-040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通讯方式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静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静安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人民币
20,000,000.00 元)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授信品种。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树昌先生为本
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常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青安路 288 号房产。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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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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