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5-041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 2015 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
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以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编号:临 2015-042《对外提供贷款担
保的公告》)。
二、以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聘任为公司进行 2015
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计。经过多年的合作,双方建立了良好公正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认为: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
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
性特征,公司拟定 2015 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的审计,审计费用另行商定。
三、以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编号:临 2015-043《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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