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澄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4 08:05: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91 证券简称: 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15-089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

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

简称“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组

织的国际公开招标,取得了渤海 05/31 石油区块勘探开发权益,并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海 05/31 合同区石油合

同》(以下简称“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合同区内勘探、开发、生产作业

的作业者。

一、传闻简述

近日,股吧发布了有关智慧石油渤海 05/31 合同区的传言报道,称渤海

05/31 合同区 CFD1-2-1 号初探井未有发现且已经封井弃井,并据此做了诸多的

传言文章。

二、澄清声明

根据上述网站所刊传言内容,我公司澄清说明如下:

1、智慧石油 2015 年度钻探的两口井(CFD1-2-1、QK6-1-1D 井)均为初探

井,弃井作业是海洋石油勘探过程中对初探井的常规作业步骤之一,无论探井钻

探结果如何,在完成钻井及其他配套工程(包括录井、测井、试油等)后均须进

行弃井作业。海洋石油勘探中初探井弃井不受钻探结果影响,亦不是作为钻探成

败的依据。

2、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中已说明 CFD1-2-1 井钻遇地层和岩性与地质设计基

本一致,并发现油气层。具体情况详见 9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5-067)。

3、初探井完成钻井后,需要对取得的测试成果进行验收。根据目前进度,

CFD1-2-1 井预计相关第三方的测试报告最早于 2015 年 12 月初出具,并须经作

业者及联管会验收。

公司将在 CFD1-2-1、QK6-1-1D 井完成全部钻井及配套工程并取得验收的相

关测试报告后,经中国海油审核通过以重大合同进展公告方式统一对外披露,届

时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预估其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4、目前渤海 05/31 合同区仍处于勘探期,探井有发现后,还需打评价井,

从地质、开发、工程和经济等方面进行评价,取得地质储量报告,编写《环境影

响报告书》及总体开发方案,储量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开发方案均

由中国海油负责报送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作业者将根据中国政府主管部

门批准的每一油田的总体开发方案实施开发作业。渤海 05/31 合同区进入开发生

产阶段才能正式开采原油(开发期是指合同区内若发现任一油气田,自该油气田

的总体开发方案被批准起至相应开发作业全部完成之日止的期间。生产期:自合

同区内任一油气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起 15 年)。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在此提示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

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4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潜能恒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