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来源:上交所 2015-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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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于新华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

票 2015 年 11 月 19 日、20 日、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

的异常波动标准的。

一、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对新华锦及其控股股东是否存

在重大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核实如下:

(一)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上市公司目前发制品主

业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和销售均未出现

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是否没有签订重大合同。

上市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发布《新华锦关于与日本

长乐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2015-058 号公告)。 为启动

大健康战略,经初步协商,上市公司与长乐国际事业投资株式会

社 (以下简称“日本长乐”)签署《关于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山东

新华锦长生养老运营有限公司合作意向书》。目前公司正在与日

方就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尚未签署正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

同。

(二)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发布了《新华锦终止

重大资产重组公告》(2015-06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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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目前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发布了《新华锦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说明暨复牌公告》

(2015-060 号公告)。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没有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

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上市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发布《 2012 年重

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15-062 号公告)。有

62,496,100 限售股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可以上市流通。其中包

含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

团”)的 47,231,655 股,间接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山东海川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的 9,035,475 股。本公司控股股东鲁锦集团曾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增持过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5-042

号公告)。目前距上述增持尚未超过 6 个月。

二、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声明:“本人确

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没有任何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

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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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告(即 2015 年 11 月 19 日)后的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特此声明。

实际控制人:张建华

2015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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