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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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租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我们对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1.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我们于会前收到了该
议案的文本,资料基本详实,有助于董事会做出理性科学的决策;
2.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的初步阅读,我们认为相关议案审
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
实信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海通证券大厦的品质、位置以及上海目
前的商业租赁市场后确定,该交易公平公允,为公司正常经营提供有
力保障。租赁协议和物业管理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是按正常商
业条款订立,是公平合理的,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3.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签字: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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