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 2015-056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租办公场所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交易为保证公司正常、持续运营之非经营性租赁。
该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信息披露充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正常运作,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安信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续租办公场所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由 8 名董事参加表
决,关联董事邵明安先生和高超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委员会召开七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续租办公场所
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谷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 399 号 708 室
法定代表人:何宣宏
主要股东:香港创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洲房屋动拆迁公司、香港富冠国
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主营业务:在批租地块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物业管理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物业拥有方谷元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
控股股东,其持有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 75.66%。该关联人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明安、高超回避表决。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路 689 号物业品质优良,本公司租用办公场所已经 9 年,协议执行情
况及关联方履约情况正常,服务质量高,保证了本公司正常经营。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订约双方:
1.谷元公司(出租方)
2.本公司(承租方)
(二)主要内容:
公司将向谷元公司租用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第 2 层 03、05、06 室(建筑面
积为 1533 平方米)为办公用房,年租金约人民币 4,812,084.00 元,物业管理价
格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及考虑目前的商业物业管理市场后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
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海通证券大厦的品质、位置以
及上海目前的商业租赁市场后,经协商一致,公司决定向谷元公司租用上述办公
场所。
该交易公平公允,为公司正常经营提供有力保障。租赁协议和物业管理协议
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是公平合理的,并符合本公司及
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交
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公司关联董事邵明安先生和高超女士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符
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