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5-11-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提示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您好!

欢迎您来参加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法规的规定,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

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四、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照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登记

要求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办理登记手续。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请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前半小时携

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10:00 以后停止办理

登记手续。

五、为维护良好的会议环境,会议期间请勿高声喧哗、随意走动

和使用移动通讯设备,请将手机设置为会议模式。大会工作人员可以

要求以下人员退场:衣帽不整者;扰乱会场秩序者;携带危险物品者。

对于严重干扰相关股东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者,将提请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本次会议专门安排了股东交流时间,如股东需要发言,请举

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当先介绍自己的

股东身份或代表的单位、持股数量。每一位股东每次提问和发言原则

上不超过5分钟,全部发言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股东要求发言时不

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填写股东名称(单位

或姓名)、持有(代表)股份数额,并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后的“同意”、

“反对”、“弃权”表决栏内任选一项,并划“√”表示选择,多选或者不

选视为废票。

八、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选的

两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会推选的一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股东及

股东代表将填写完整的表决票投至投票箱后即生效,不得再行撤回表

决票。

九、公司聘请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最后,祝您会议期间心情愉快,工作顺利!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3 日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10:00时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118 号哈特大厦 20 层

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形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

四、会议出席人: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4日截止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

托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所代表股权数和

比例。

六、会议审议议案:

关于终止受让关联方银行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七、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九、收集表决票、验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十、出席会议的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3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工新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