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桑达A:关于控股子公司免交部分土地增值税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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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5―06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免交部分土地增值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税收减免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办理无锡

沁春园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获悉,因本年无锡市税务机关对房地产

开发企业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涉及的“普通标准住房”认定标准

进行了调整,沁春园项目中部分已售住宅符合调整后的“普通标准住

房”认定标准,可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

定的“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经测算,该公司之前已计提但可

减免的土地增值税金额为 3,188.41 万元。为明确政策依据,公司和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安排专人到当地收集资料、了解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通知,根据前期的访谈

及收集的资料,认为无锡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前计提无需缴纳

的 3,188.41 万元土地增值税是基于当地税务机关本年税收政策调整

产生的,可视为无需支付的应付款计入本年营业外收入,并作为非经

常性损益扣除。公司拟按该意见进行会计处理,最终结果以注册会计

师年度审计确认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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