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控股 公告编号:2015-054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中山大学凯丰酒店
3、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麦少军先生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039,2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10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5,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3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993,86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06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6,009,36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0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1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993,86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062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 6,039,26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009,3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程俊鸽律师,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