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五年监管部门监管关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公司”)自上
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
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
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现将最近
五年来,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履行监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有关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最近五年,联化科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的事项。最
近五年被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
的《关于对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监管函》(中小板
监管函【2010】第 6 号)。
1、《关于对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的监管函》(中
小板监管函【2010】第 6 号)
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披露 2009 年度业绩预告增长的修正公
告。公司常务副总裁彭寅生在该公告前 10 日内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8.68 万股,成交金额 303.1 万元。
(1)事实经过
2009 年 11 月 30 日,彭寅生向董事会秘书申报,拟在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30 日期间卖出部分公司股票,董事会秘书已按规定向深交
所业务专区报备。
彭寅生卖出股票明细如下:
卖出数量 成交均价
序号 时 间 成交金额(元)
(股) (元/股)
1 2009.12.23 20,000 33.01 660,207.00
2 2009.12.24 30,000 35.31 1,059,200.00
3 2009.12.25 6,888 35.43 244,066.72
4 2009.12.28 30,000 35.58 1,067,500.00
合计 86,888 3,030,973.72
2009 年 12 月 27 日和 28 日,公司董事长、总裁和分管财务副总
裁对公司第四季度经营业绩进行例行分析测算后,发现增长幅度将会
超出前期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因此,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于 12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 2009 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2009-027 号)。
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九条理
解的不充分,对有关业绩预告前 10 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有理解偏差,未意识到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前 10 日内也属于窗口期,
以致没有通知相关人员在此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因此造成彭寅
生之卖出股票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2)公司整改措施
①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2010 年 1 月 6 日,在接到深交所专管员询问后,公司立即向深
交所中小企业板管理部提交了《关于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前 10 日
内高管彭寅生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对公司常务副总裁彭寅生违规
卖出股票的行为进行报告。
②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并组织学习相关制
度
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违规买
卖股票行为的具体情况,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人员
引以为戒,在买卖公司股票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相
关制度规定。
③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了《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一
步严格管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