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
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三、我们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陈三联 郝玉贵 梁陈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