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5-107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勇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股权
激励对象所持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3 名激励对象
均满足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股票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第二期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本次解锁数量共计 42,000 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2%。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
解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
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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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的《独立董事关于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条件成就可解锁的独立意见》、《关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国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预留限
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核查意见》。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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