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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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作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QY 视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 GQY 视讯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GQY 视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1 号”《关于核准宁波 GQY 视

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GQY 视讯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

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64 万股,发行价格为 65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886,600,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 76,214,8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0,385,120.00 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 2010 年 4 月 26 日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0)第 11530 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规定,GQY 视讯在 2010 年度审计报告中

将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宣传费、路演费等相关费用 6,393,367.44 元计入管理费用,

但上述资金原作为发行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GQY 视讯对上述事项进行

了调整,并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据此,GQY

视讯 2010 年 IPO 募集资金净额由原 810,385,120.00 元调整为 816,778,487.44 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两个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万元)

1

1 生产高清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项目 22,740.00

2 年产 1 万套数字实验室系统项目 4,050.00

截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余额为 48,600.23 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45,764.27 万元。全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中。

二、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其必要性

为实现公司的智能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战略,引进海外先进技术,公司拟使

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900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将根据协议约定价格 140 万美元按

股价支付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折算)投资入股美国公司 Jibo, Inc.(以下简称 “标

的公司”),购买标的公司拟增发的 A-1 轮优先股中的 3,170,289 股股份,持有标

的公司完全稀释基础上 1.1%的股权。

标的公司 Jibo, Inc.系一家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在美国设立的以开

发、营销、售卖智能家用机器人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主要产品是面向家庭的社交

服务机器人,同时还提供开发平台帮助应用程序开发商在 Jibo 机器人平台上开

发其他应用程序。Jibo, Inc.在智能家用机器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的

业务与公司的智能机器人——家政服务机器人的产业方向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与

协同性。

三、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入股美国 Jibo 公司的议案》,本次超募

资金使用事项尚在董事会决策范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900 万元用于收购标的公司部分

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二)、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入股美国 Jibo 公司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2014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一)、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推

进公司服务机器人产业的发展;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

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投

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

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

利益, 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3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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