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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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上海普天 沪普天 B 公告编号:2015-056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海悦酒店(地址:上海市钦江路 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4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6,329,18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92,073,55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4,255,6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3648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2514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11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郑建华主持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2 人,公司董事曹宏斌、李颖、丛惠生、江建平、

李林臻、独立董事蔡桂保因工作等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李军、孙会英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

次大会;

3、董事会秘书陆贤薇出席本次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92,073,55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B股 4,255,526 99.9977 100 0.0023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196,329,085 99.9999 100 0.000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张晓成先生 196,283,585 99.9768 是

1.02 成暐女士 196,283,685 99.9768 是

1.03 江建平先生 195,468,366 99.5615 是

1.04 郑建华先生 195,468,366 99.5615 是

1.05 徐千先生 196,283,585 99.9768 是

1.06 韩志杰先生 196,283,585 99.9768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李建平先生 196,329,085 99.9999 是

2.02 何和平女士 196,329,185 100.0000 是

2.03 谢仲华先生 195,513,866 99.5847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李林臻先生 195,670,585 99.6645 是

3.02 熊嗣云先生 195,628,766 99.6432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数 数

1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 4,255,827 99.9977 100 0.0023 0 0.0000

中有关经营范围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毛光年、房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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