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
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
况公告。
2、截至目前,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已初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
现场尽职调查,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其持有的项目公司有100
余个,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审计、评估复核工作较为复杂,需要时间较长,主要
评估和审计数据尚待进一步复核确定;交易各方对于重要交易条款谈判内容较多、
难度较大,涉及的相关事宜仍需进行更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公司无法按照原
计划在2015年12月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相关文件真实、
准确和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
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12月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
牌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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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焕平 张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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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蕊
201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