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5-059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
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为其子公司珠海金鸡化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鸡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授信
总量及额度提供担保。红塔仁恒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与会董
事一致同意为金鸡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人民
币壹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季向东同志代表红塔仁恒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授信融资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6 月 28 日
注册地点: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石化区
法定代表人:季向东
注册资本: 6,927.19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羟基丁苯胶乳、超细重质碳酸钙(不含危险
及易制毒化学品)
股权结构: 该公司为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红塔仁恒持股比例为 51%。
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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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 2015 年 1-9 月(未审计) 2014 年度(已审计)
总资产 228,253,023.54 218,880,367.29
净资产 174,905,654.14 200,418,491.61
营业收入 17,602,108.00 323,730,936.76
营业利润 1,434,326.08 42,051,970.29
净利润 1,707,330.38 35,897,456.03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议审议通过《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红塔仁恒为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在审批额度范围内。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
于本各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
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红塔仁恒、金鸡化工的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
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上述担保生效后,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经董事会批准的未失效全部对外担
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6.2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简称“净资产”)的 89.86%,实际使用担保金额 8.36 亿元。另外,
公司子公司对下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5 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19.31%,实
际使用担保金额 2.56 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根据 2015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的《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在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期间,公司母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高于 24 亿元担保,子公司红塔仁恒为
其下级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4 亿元担保,合计不超过 28 亿元的年度担保额度,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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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已经对年度担保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红塔仁恒对金鸡化工的担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因此
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按证监发[2005]120 号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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