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熊猫金控
股票代码 600599
信息披露义 银湖资本投 北京市东方银 万载县银河 银河湾国际
务人及其一 资管理有限 湖科技有限公 湾投资有限 投资有限公 赵伟平
致行动人 公司 司 公司 司
江西省万载
北京市东城区 江西省宜春 成都高新区 湖南省浏阳
县康乐街道
住所 王府井西街 9 市万载县工 天 益 街 38 市集里街道
凤凰御景综
号3层 业园三期 号 1 栋 1 层 办事处
合楼
股份变动性
增加 增加 不变 不变 不变
质
签署日期:2015 年 11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熊猫金控、上市公司 指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定价基准日 指 2015年10月24日
银湖资本 指 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银湖 指 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万载银河湾 指 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
银河湾国际 指 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万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赵伟平
根据银湖资本及东方银湖与熊猫金控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银湖资本及东方银湖拟分别认购熊猫金控本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下的9,164.08万股及2,000.00万股股份,分别占发
行后熊猫金控发行在外的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28.76%和6.28%的
行为。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万载县康乐街道凤凰御景综合楼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黎升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60922210025336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 年 3 月 25 日至长期
税务登记证:赣国税字 360922332998065 号
股东结构:赵千萱持股 60%,赵伟平持股 40%。
(二)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西街 9 号 3 层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5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陈长江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101019207427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
承诺最低收益。);企业管理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2045 年 5 月 26 日
税务登记证:京税证字 11010134423701X 号
股东结构:银湖资本持股 60%,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持股 40%。
(三)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三期
注册资本:1,250 万元
成立时间:2007 年 3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赵卫成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6092221000196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
专控商品除外)
经营期限:2007 年 3 月 6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税务登记证:万税证字 360922796996965 号
股东结构:赵伟平持股 70%,赵卫成持股 30%。
(四)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益街 38 号 1 栋 1 层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2 年 7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高琳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101000019948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
经营期限:2002 年 7 月 9 日至永久
税务登记证:川税蓉字 510198739728032 号
股东结构:赵伟平持股 92.50%,赵卫成持股 7.50%。
(五)赵伟平
赵伟平,男,汉族,现年 54 岁,先后在江西省奉新县东风垦殖厂、江西省宜春
地区技工学校任英文教师、江西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曾担任公司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1 年 7 月曾担任公
司董事长。熊猫金控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或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其他公司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兼职情况
黎升发 男 中国 湖南 否 执行董事 无
2、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其他公司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兼职情况
陈长江 男 中国 四川 否 执行董事 无
3、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其他公司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兼职情况
赵卫成 男 中国 广州 否 执行董事 无
4、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其他公司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兼职情况
高琳 男 中国 山东 否 总经理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万载银河湾持有熊猫金控 4,000 万股发行在外的股份、
银河湾国际持有熊猫金控 3,038.23 万股发行在外的股份,赵伟平持有熊猫金控 32.25
万股发行在外的股份,合计占熊猫金控总股本的 42.59%。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的说明
万载银河湾和银河湾国际的控股股东均为赵伟平,赵伟平为万载银河湾和银河湾
国际的实际控制人。东方银湖的控股股东为银湖资本,银湖资本的控股股东为赵千萱,
赵千萱为赵伟平的女儿。同时,东方银湖及银湖资本均与赵伟平签署《股权委托管理
协议》,将拟认购的熊猫金控股权委托于赵伟平管理。因此,赵伟平、万载银河湾、
银河湾国际、东方银湖及银湖资本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熊猫金控企业价值分析及前景
的预测,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运营发展及其股价运行等因
素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决定是否继续增持熊猫金控股份。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万载银河湾持有熊猫金控 4,000 万股发行在外的股份、
银河湾国际持有熊猫金控 3,038.23 万股发行在外的股份,赵伟平持有熊猫金控 32.25
万股发行在外的股份,合计占熊猫金控总股本的 42.59%;银湖资本及东方银湖未持
有熊猫金控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1、认购新股的数量和比例
银湖资本将以 231,118.00 万元认购熊猫金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发行价格
25.22 元/股(若熊猫金控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
次认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计算,将认购熊猫金控 9,164.08 万股股份,发行后银湖资
本持有熊猫金控的股份占熊猫金控总股本的比例为 28.76%。
东方银湖将以 50,440.00 万元认购熊猫金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发行价格
25.22 元/股(若熊猫金控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
次认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计算,将认购熊猫金控 2,000.00 万股股份,发行后东方银
湖持有熊猫金控的股份占熊猫金控总股本的比例为 6.28%。
2、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10 月 2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 25.22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认购价格应
作相应调整。
3、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银湖资本及东方银湖在熊猫金控非公开发行股股票发行结果确定后,根据熊猫金
控非公开发行方案要求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
毕后再划入熊猫金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2015 年 10 月 23 日,熊猫金控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银
湖资本及东方银湖的本次认购;2015 年 11 月 9 日,熊猫金控召开 2015 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银湖资本及东方银湖的本次认购。
本次认购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银湖资本及东方银湖认购熊猫金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重大交易。 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尚没有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熊猫金控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
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伟平承诺:将尽快研究增持方
案,并视股价变动情况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的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赵伟平先生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熊猫金控股票累计
322,500 股,占总股本的 0.19%,且已经完成上述增持承诺。
除此之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
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资料
2、熊猫金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
3、银湖资本及东方银湖与熊猫金控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补充
协议
4、银湖资本及东方银湖分别与赵伟平签署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
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赵伟平
2015 年 11 月 19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浏阳市
股票简称 熊猫金控 股票代码 600599
信息披露义务 赵伟平、银湖资本、东方银湖、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宜春市、北京市、宜
人名称 万载银河湾、银河湾国际 注册地 春市、成都市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70,704,840 股 持股比例: 42.59%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111,640,761.00 股 变动比例: 增加至 57.23%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
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
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赵伟平
201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