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华电 公告编号:2015-080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局
面,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财务状况,经
审慎研究决定,计划以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1 号文核准,本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2.1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526,143,000.00 元,
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9,307,15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6,835,850.00
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发行费用
7,657,779.9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178,070.07 元。该事项也经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
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 2504 号《审核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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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入 湖北省企业投资登记备案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项目编码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
6,875.00 6,875.00 2009010039290105
装置项目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
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 6,060.00 6,060.00 2009010039290104
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5,565.00 5,565.00 2009010039290106
合计 18,500.00 18,500.00
2、2010 年 4 月 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
将超募资金 2,800 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型自动跟踪补
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
3、2010 年 11 月 2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决
定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实施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4、2011 年 7 月 1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决
定使用超募资金 4,290 万元实施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并增资项目。
5、2013 年 1 月 16 日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
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
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收购成都智达 66%股权
并增资项目节余资金 8,390.5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 875.42
万元合计 9,26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
线圈成套装置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 89.6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武汉中
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6、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用 5,000 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7、2015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
过决议,决定使用 1,510 万元实施广州至德增资项目。
8、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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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募资金投向 总额 金额 (%)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
6,875.00 5,359.86 已实施完毕
据记录装置项目
基于北斗/GPS 的时
间同步系统及时间 6,060.00 3,057.07 已实施完毕
同步检测设备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5,565.00 1,912.00 已实施完毕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500.00 10,328.93
超募资金投向
新型自动跟踪补偿
2,800.00 2,738.76 已实施完毕
消弧线圈成套装置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
3,000.00 2,335.90 已实施完毕
目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
5,000.00 3,476.69 69.53%
理项目
收购成都智达 66%
4,290.00 4,290.00 已实施完毕
股权并增资项目
收购广州至德 51%
1,510.00 1,510.00 已实施完毕
股权并增资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600.00 14,351.35
9、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8,935.54(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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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935.54(含利息)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在支付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现金对价后,流动资金较为紧张,
为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计划使
用 9,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
性
随着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支付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现金对价后,按照既定的经营计划,无法满足日常经营需
求,为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
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提高盈利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公司计划使用 9,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
资金。
五、公司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经自查,除本次计划外,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将根据发展
规划进行妥善安排,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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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六、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 11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000 万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4、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程序
要求;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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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
等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5、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还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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