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9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杨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仁和集团董事长杨文龙先生
之子,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
1、交易内容
本公司购买杨潇先生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向上海绿地集团江西申江置业有限公司购买的
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998 号的绿地中央广场 B 区 5 号楼 1 单元 3101 室房产,
建筑面积 502.61 平方米,原合同总金额 10,404,027 元(20700 元*502.61 平米)。一直以来,
公司在租用办公。
2、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杨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仁和集团董事长杨文龙先生之子,属于公司一
致行动人,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6,80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购买房产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3、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未参与表决。
4、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改变以往租用办公状况,便于公司管理,改善办公环境,提升公司形象,提
高工作效率。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5、过去连续 12 个月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杨潇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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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购买办公商品房的议案。
由于交易对手方杨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仁和集团董事长杨
文龙先生之子,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6,802,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82%。根据规定,本次购买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
杨潇先生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杨潇先生持有的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红谷中大道 998 号的绿地中央广场 B 区 5 号楼 1 单元 3101 室房产,建筑面积
502.61 平方米。上述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
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关联方介绍
1、名称:杨潇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622031990********
5、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科技开发区凤瑞二园 15 号楼 6 单元
601 号
6、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科技开发区凤瑞二园 15 号楼 6
单元 601 号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绿地集团开发的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998 号
的绿地中央广场内,紧邻南昌市政府,在红谷滩新区 CBD 商业圈。该处房产遵循
绿色、环保、节能、低耗的设计原则,形成了高尚、生态、健康型建筑区。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杨潇先生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绿地中
央广场 B 区 5 号楼 1 单元 3101 室房产,总面积 502.61 平方米,单价 20,700 元
/平方米,总价 10,404,027 元。此交易价格为原开发商交易价格,没有增值。支
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签订购买合同后支付。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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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将改变以往租用办公状况,便于公司管理,改善办公环境,提升公
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经营业绩
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
会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是公司发展所需,定价符合市
场原则,按原开发商交易价格进行交易,没有增值,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
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鉴于此,我们同意上述关
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房屋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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