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就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因筹划重大事项,众和股份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起开始停牌。停牌之前
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 年 8 月 1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6 元/股,停牌之前第
20 个交易日前一日(2015 年 7 月 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9.67 元/股,该 20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格 累 计 涨 幅 为 65.46% , 同 期 深 圳 中 小 板 综 指
(399101)累计涨幅为 9.11%,同期证监会纺织行业板块指数(880351)累计涨
幅 17.8%,剔除大盘和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后,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
内累计涨幅为 38.55%。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
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幅超过 20%,达到《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
相关标准。
经董事会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日前 6 个月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况。
上述股价异动可能导致众和股份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从而导致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或终止审核的潜在风险。
特此说明!
(本页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第
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