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5-041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应为 9 名,实际参加人数为 9 名。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公司”)在未来
三年内(2015 年 11 月-2018 年 11 月),将向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强生出租”,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为 10 亿元的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利率水平按一年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确定,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需提
供相应抵押或担保(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关联董事洪任初、姚贵章、樊建林、王洪刚、鲁国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