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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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9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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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Block A, Fu Hua Man sion,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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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5CDA50113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运业公司)
于2010年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
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富临运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
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富临运业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富临运业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富临运业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
不应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富临运业公司申请发行新股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0
年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 号”文核准,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97 元,共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314,37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路演费等发行相关费用
27,751,382.1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6,618,617.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2
月 4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的
XYZH/2009CDA4036 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 2010 年 12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财会[2010]25 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本公司将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
中发生的路演费 5,089,744.34 元调整计入当期损益。此事项导致本公司因发行权益增加
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 5,089,744.34 元,募集资金净额增加 5,089,744.34 元,调整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91,708,362.23 元。本公司已于 2011 年 3 月 7 日将调增的募集资
金净额 5,089,744.34 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
年 2 月 5 日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四川富临运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
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10 年 3 月 9 日,本公司
与保荐人东北证券、上海浦发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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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上海浦发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都支行开设账号为
73070154800001326 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汽车客运站新建、重建和改
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本公司 2010 年 12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油市旅
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项目的实施
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油公司,变更为江油公司新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江油客运
站公司,由江油客运站公司专门负责募投项目的建设。在江油客运站公司设立前,为规
范江油客运站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由江油公司开设过渡账户(账号:
248301040005260)专款用于江油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江油客运站公司 2011 年 4 月正
式成立后,江油公司注销了过渡账户,并将过渡账户资金转入江油客运站公司于 2011
年 5 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江油直属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248301040005369)中,并明
确该账户专门用于短期存放、支付建设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的相关款项。
北川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北川支行曲山分理处开设专户账户(账号:
266201040007489)并明确该账户专门用于短期存放、支付建设北川汽车客运站的相关
款项,并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报深交所备案。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浦发银行成都
73070154800001326 155,665,402.43 12,140,106.46 167,805,508.89
锦都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北川支行曲山 266201040007489 -
分理处
中国农业银行
248301040005369 -
江油直属支行
合计 155,665,402.43 12,140,106.46 167,805,508.89
注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川公司、江油客运站公司根据与车站工程相关建设方签
订的合同、本公司工程部确认的工程进度编制请款计划,经本公司分管负责人审查、总
会计师审查,并经本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将请款计划中所请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
至北川公司、江油客运站公司账户。待车站工程相关建设单位出具完备的收款依据后,
北川公司、江油客运站公司将相关款项划至对方单位。
为便于本公司对北川公司、江油客运站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北川公司、
江油客运站公司分别开设的中国农业银行北川支行曲山分理处、中国农业银行江油直属
支行账户专项用于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短期存放及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在上述专
项账户开立前,本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所需请款计划,将募投项目需要支付的募集资金划
入北川公司、江油客运站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并支付给收款方。
注 2: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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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55 亿元人民币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
过 6 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在报告期进行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2014年3月11日,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所购买理财产品(2013.9.11-2014.3.11)的到期收入,本息
合计153,412,500.00元。
2014年3月14日,公司本部继续购买由浦发银行发行的本金1.5亿元的理财产品(保
证收益型),年收益率4.1%,购买期限: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4月17日,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在到期日收到理财产品到期收入,本息合计150,563,750.00元。
2014年4月29日,公司本部将1.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由浦发银行发行的“利
多多”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六个月,产品年收益率4.2%。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延长使用 1.55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延长至 11 个月零 30 天)。2014 年 11 月 11 日,本
公司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重新签订了理财产品协议,产品的起止期限为 2014 年 4 月 30
日至 2015 年 4 月 29 日,产品年收益率为 4.2%。
2015 年 4 月 29 日,本公司购买的由浦发银行发行的本金 1.55 亿元的“利多多”对
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到期,本公司累计收回本息 161,510,000.00 元。
2015年7月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1.6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5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65 亿元人民
币购买该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的起止期限为 2015 年 7 月 24 日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产品年收益率为 3.00%。2015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购买的由浦发银行发行的本金
1.65 亿元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到期,本公司累计收回
本息 165,440,000.00 元。
2015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65 亿元人民
币购买该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的起止期限为 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产品年收益率为 2.85%。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购买的由浦发银行发行的本金
1.65 亿元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到期,本公司累计收回
本息 165,418,000.00 元。
注3:2014年6月底,江油市旅游客运中心站和北川汽车客运站所属募集项目银行专
户的剩余资金共4,080,359.48元已全部转回本公司募投专户。截至2015年9月30日,已竣
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均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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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170.8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5,331.8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0 年: 7,819.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1 年: 2,776.06
2012 年: 2,701.58
2013 年: 478.52
2014 年: 1,556.0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截止日项目完工
与募集后承诺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程度
投资金额的
差额
承诺投资项目
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 北川 汽车 客运 站 重建
1 2,650.00 2,582.72 2,582.72 2,650.00 2,582.72 2,582.72 - 100%
项目 项目
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 江油 市旅 游汽 车 客运
2 4,000.00 2,754.23 2,754.23 4,000.00 2,754.23 2,754.23 - 100%
中心站建设项目 中心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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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截止日项目完工
与募集后承诺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程度
投资金额的
差额
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 成都 市城 北客 运 中心
3 13,839.00 13,839.00 13,839.00 13,839.00 项目暂停实施
改扩建项目 改扩建项目
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 项目 结余 资金 永 久性
4 1,313.05 1,313.05 1,313.05 1,313.05 - —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489.00 20,489.00 6,650.00 20,489.00 20,489.00 6,650.00
超募资金投向
支付开元增资及收购 支付 开元 增资 及 收购
1 4,979.00 4,979.00 4,979.00 4,979.00 - —
股权款 股权款
2 归还银行贷款 归还银行贷款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 —
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 江油 市旅 游汽 车 客运
3 中心站建设项目土地 中心 站建 设项 目 土地 1,000.00 762.00 1,000.00 762.00 - —
价差款 价差款
4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02.84 940.84 702.84 940.84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681.84 8,681.84 8,681.84 8,681.84
合计 20,489.00 29,170.84 15,331.84 20,489.00 29,170.84 15,3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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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本公司 2010 年 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较承诺投资总
额少 13,839.00 万元,主要原因系城北客运中心改扩建项目位于成都市二环路北二段 91
号,属于成都火车北站周边片区旧城改造范围内,涉及火车北站改扩建问题,成都市规
划管理局暂停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手续,因此该项目暂停实施,该项目何时能继续实施现
无法确定。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本公司 2010 年 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以下事项需
要说明:
(1)截至 2014 年 6 月 17 日,募投项目北川车站结余募集资金 672,768.40 元,江油
车站结余募集资金 12,457,760.78 元,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系本公司控制工程成本、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工程款、少量质保金尚未支付所致。经本公司 2014 年 6 月 17 日和
2014 年 7 月 17 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13,130,529.18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0 年 3 月 12 日,江油市城市规划发生变化,经本公司与江油市国土资源局
协商一致,本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江油市太平镇会昌村七组与红庙村三组境
内的 51.73 亩土地与太平镇新华村七、八组境内面积约 42.74 亩的土地进行置换,并使
用超募资金中的 762 万元支付其土地差价。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为
167,805,508.89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本公
司在浦发银行成都锦都支行开设了账号为 73070154800001326 的专用账户作为募集资金
的存储账户,该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余额为 167,805,508.89 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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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年 3 月 31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
金中的 1,000 万元支付“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因变更项目实施地点而
产生的土地差价款。最终使用超募资金 762 万元支付土地差价款。
(2)2010 年 6 月 9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
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000 万元。
(3)2010 年 8 月,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省遂宁开
元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认缴四川省遂宁
开元运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增资款及收购该公司股权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79
万元支付开元运业增资款 979 万元,以及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支付收购开元
运业股权款,差额部分收购款项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4)2011 年 7 月 28 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7,028,362.23 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5)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
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江油客运站项目剩余
超募资金 238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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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资项目累 承诺效益 截止日累计
2015 年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万元/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实现效益
1-9 月
用率
1 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 - 219.00 -188.38 -184.14 -155.67 -64.36 -592.55 否
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
2 - 467.00 - 251.40 544.82 450.05 1,246.27 部分年度未达到
项目
3 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改扩建项目 - 1,127.00 - - - - - 否
1、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
北川汽车客运站重建项目于2011年7月完工投入使用。由于当时唐家山堰塞湖导致302省道还未通车,大部分车辆无法在车站始发;近年来,
北川新县城由于道路交通所限加之客流稀少,产生营收无法覆盖折旧、人工等固定费用,导致项目效益较差。
2、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
江油市旅游汽车客运中心站建设项目于2012年12月完工,2013年1月10日正式投入营运。2013年为江油新客站公司运行的第一年,由于江油市
新建车站的日均客流量及发班量未达预期,导致该年盈利未达项目上市承诺效益。
3、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改扩建项目
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改扩建项目由于成都市政府关于火车北站改造规划尚待落实暂停实施,详见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三、1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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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截止日至报告日重要事项
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0日召
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用于
支付收购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对价的议案》,拟将原募投项目“成都市城
北客运中心改扩建项目”变更为“收购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对价”,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含本息)全部用于收购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临长运)股权。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做了逐项对照,未发现重大差异。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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