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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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

施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

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收益的风

险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提示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201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038.48 万元,

假设 2015 年度、2016 年度净利润相比 2014 年分别按 20%的增长率增长,增长后

分别为 12,046.18 万元、14,455.41 万元。

该假设分析及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

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 2016 年 6 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3、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4、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上限为 18,0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

股份数量及发行价格确定后计算的股份数量为准。

5、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

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2014-12-31/ 2015-12-31/ 2016-12-31 2016-12-31/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相关指标 相关指标 非公开发行前 非公开发行后

非公开发行股份(万股) - - - 18,000

总股本(万股) 55,179.05 71,732.76 71,732.76 89,732.76

假设 2015 年度、2016 年度净利润相比 2014 年度分别按 20%的增长率增长

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万元) 10,038.48 12,046.18 14,455.41 14,455.41

期末上市公司实现的净资产(万元) 512,417.71 524,463.89 538,919.30 738,919.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2 0.26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2 0.26 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5% 2.32% 2.72% 2.24%

注:公司于 2015 年上半年实施了每 10 股送 3 股的分红方案,每股收益指标均按照复权前计算。

由上表可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

果发行完成当年业务能够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将不会被摊薄,如果发行

完成当年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风险的特别提示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光学膜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2 亿平米光学膜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公司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到产生回报需要

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发行完成当年业务未获得相

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等措施,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

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

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实施战略升级,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聚酯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导业务,产品类型已经基本涵盖了

市场主流产品方向。为了进行战略升级,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国内外市场发展

趋势,公司将积极实施向高端聚酯薄膜转型发展的战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

持续盈利能力。一是在主营业务和产品结构方面,围绕现有产品和客户,专注于光

学膜业务拓展,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要求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和适用范围,;

二是在销售渠道方面,积极拓展国内外主流光学膜需求企业的同时,继续加强公司

在大量终端客户配套供应商中的优势地位;三是在生产制造方面,通过对生产基地

不断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和新建生产基地,不断提升公司生产基地的规模化和自动

化生产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完善公司的产能布局;四是继续提升公司在研发领域

的水平,紧跟科技发展趋势研发适应新应用领域的产品,同时在特色产品领域积极

推进产品升级,进一步帮助下游客户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降低使用成本。

(三)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并将经 201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规划明确了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利润分配,充分维

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文件的

要求。

2012-2014 年度,公司进行了连续、稳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分

别为 4,160 万元、1040 万元和 1655.37 万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5.01%、11.55%和 16.49%。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推动对股东

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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