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北京嘉和一品
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就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北京嘉和一品企业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鉴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对标
的公司北京嘉和一品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餐饮业务的未来盈利能
力及其发展方向方面存在重大分歧,该事项已对本次资产重组构成重大影
响,且交易对方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影响。为维护本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护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权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着审慎原则,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雁明
田高良
杨为乔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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