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5-113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农机”)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5]2604 号《关于核准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件,现将批复主要内容
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8,876,903 股股份、向王宇红发行 3,963,47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
申请文件进行。
三、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
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