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 B 股票代码:000521、200521 编号:2015-055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 B,证券代码:000521、
200521)已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各项相
关工作,与相关各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商讨,并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11 月
2 日、11 月 9 日、11 月 16 日对外发布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号、2015-049
号、2015-051 号、2015-052 号公告)。
201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共计十项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方案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 号、2015-054 号公告;《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
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 B,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开市起复牌。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的审核批复,同时须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
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