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木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11-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

牌业务指引》及《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

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 BEM HOLDINGS PTE LTD 签署了《重大

资产重组框架协议》,表明合作意向,本协议签署有利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海外收购,收购程序较为复杂且时间周期较长,

相关各方需要沟通协调的工作量较大。截至目前,中介机构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

尚未完成,有关各方仍需就重组方案开展论证和完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

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后,拟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7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二个月,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有利于推进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上议案的提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以

上事项。

(以下空白)

1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克 吴义强 刘国武

2015 年 11 月 18 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宜生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日消息面一般,主力资金有流出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公司质地很差,市场关注意愿无明显变化。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