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5-08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为 98,236,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3996%。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
(至 2015 年 11 月 21 日满 12 个月,但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巨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139 号)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通过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2,165,89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85 元。
本 次 发 行 新 增 股 份 92,165,898 股 中 除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吴 潮 忠 认 购 的
16,599,078 股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或转让,其余五名发行对象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合计认购的 75,566,820 股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或转让,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015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63,947,60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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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33,131,890 股,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对象中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认购的
75,566,820 股经本次转增股本后合计持有公司 98,236,866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东在公司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对
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中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所认购的股份。
(二)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1 日满 12 个月,但此日为非交易日,递延至 2015 年 11 月 23 日)。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8,236,86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399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5 户,涉及证券账户 6 个。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金鹰基金-民生银
1 行-金鹰定增 30 号 24,562,212 24,562,21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
金鹰基金-民生银
2 24,562,212 24,562,212
行-金鹰弘琛定增
2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光
大银行-陕西省国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
3 际信托-恒创精选 13,179,722 13,179,722
有限公司
1 号定向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鹏华资管-浦发银
行-鹏华资产浦发
鹏华资产管理(深
4 银行新价值定增 3 12,101,383 12,101,383
圳)有限公司
期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
宝盈基金-浦发银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行-宝盈定增 18 号
5 11,994,386 11,994,386
公司 特定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发银行-泰达宏利
6 11,836,951 11,836,951
有限公司 价值成长定向增发
38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98,236,866 98,236,866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发表意见如下:持有巨轮智能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不影
响其在公司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对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相关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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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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