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确认函
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公司增加2015年度部分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相关资料报送全体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相关管理层汇报,认为公司增加201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将上述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及非关联方利
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何鸣元 陈敦 卓敏
201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