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控股股东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集团”)及

本公司董事长夏春良先生、副董事长吴时军先生、董事总经理刘皓先生,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认真落实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维护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利益,作出增持决

定【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

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70)】,并已于2015年7月28日及8月24日完成两次增持【详

见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

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5-074、2015-080)】,现将本次增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长安集团自2015年8月25日至11月17日期间,委托中

信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二级市场上累计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

公司股票450万股,均价9.24元/股;2015年 11月17日委托海通证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在股票二级市场上累计买入处于公开交易中的公司股票208万

股,均价9.60元/股。本次增持合计占公司股份1.08%。自首次增持以来,长

安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78万股,累计增持金额23,469万元。本次增持

后长安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2,308万股,占公司股份20.11%。

二、公司董事长夏春良先生,2015年8月26日通过纳千川共赢1号资产管

理计划买入公司股票45万股,均价7.78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7%,

自首次增持以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5万股,累计增持金额1,178万元。本

次增持后共持有公司股票1,145万股,占公司股份1.87%。

三、公司副董事长吴时军先生,2015年8月26日通过纳千川共赢1号买入

股票22.5万股,均价7.78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4%,自首次增持以

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5万股,累计增持金额589万元。本次增持后共持

有公司股票62.5万股,占公司股份0.10%。

四、公司董事总经理刘皓先生,2015年8月3日通过纳千川共赢1号买入

股票22.5万股,均价7.88元/股,本次增持占公司股份0.04%,自首次增持以

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5万股,累计增持金额589万元。本次增持后共持

有公司股票62.5万股,占公司股份0. 10%。

五、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

2、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还将按照

增持计划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增持人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莫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