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5-05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回复,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股票交易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17 日、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
售等情况是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
正在磋商重大合同,也无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
(二)除公司 11 月 18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内容需更正(详见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浪莎股份更正公告》【临时公告“临 2015-050”号】)外,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向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并书面回函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
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同时,
公司对市盈率进行同行业比较、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
后的实际波动情况等已偏离并超过平均值 50%以上。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声明: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
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承诺自 2015 年 8 月 25 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
开发行股份事项,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
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正在正常履行中外,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其他需承诺履行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前期披露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向互联网文化产
业领域转型,拟与专业第三方共同投资设立浪莎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专业第三方还未确定,相关投资协议亦未签订,该事项存在不确
定性。
(二)目前公司无重大事项,或认为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严重背离
公司经营情况等事项发生。同时,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
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基于公司相关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