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1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为
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聂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750 万元与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自然人李仁府(代表技术团队)及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
设立武汉华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从事航空航天产品的研发、生产、
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其中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货币出资 5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为合资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以货币出
资 27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技术专
利等无形资产出资 10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55%;自然人李仁府(代表技术团
队)以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出资 1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4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关联人董事聂景华先生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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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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