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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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14 号文核准,重庆港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港九”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9,880,11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0.01 元,并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刊登了《重

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作为重庆港九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南证券”)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6 日期间对重庆港九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6 日期间对重庆港九进行了现场检查,

项目参与人员包括孙勇、罗李黎。

西南证券结合重庆港九的实际情况,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件和资料,与公

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实地考察经营场所等方式,实施包括审核、查证、

询问等必要程序,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西南证券查阅了重庆港九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

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并收集和查阅了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

事会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开方式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以及相关事项

的回避表决制度是否落实。

经现场核查,西南证券认为:重庆港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立并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权力

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相互协调和制衡的机制;重庆港九内部机构

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能够切实履行职责,风险评估和控

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二)信息披露情况

西南证券收集和查阅了重庆港九信息披露制度以及重庆港九 2015 年 3 月至

10 月的信息披露相关资料,对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制度,披露内容是否真实、

准确、完整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核查,西南证券认为:重庆港九的信息披露制度合规,已披露的公告

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

案资料完整,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情况

西南证券核查了重庆港九往来账明细等相关财务资料,并与财务负责人进行

了有效沟通,重点关注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重庆港九资金往

来情况。

经现场核查,西南证券认为:重庆港九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

独立;重庆港九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重庆港九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

经依法注销,本次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现场核查。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西南证券收集和查阅了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资料,信息披露

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资料,对重庆港九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

情况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1、关联交易情况

经现场核查,西南证券认为:重庆港九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商业原

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定价,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重庆港九不存在未经审

批的关联交易事项。

2、对外担保情况

经现场核查,西南证券认为:重庆港九不存在未经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

3、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现场核查,西南证券认为:重庆港九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六)经营情况

西南证券通过了解近期行业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方式对重庆港

九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现场核查,西南证券认为:重庆港九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重要经营场所

正常运转;重庆港九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

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重庆港九对西南证券的检查工作予以了积极配合,

提供了相应资料和信息。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综上,西南证券认为:

1、重庆港九在 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期间,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内部

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并得到有效执行,三会运作合规、会议资料

保存完整。

2、重庆港九的信息披露制度合规,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

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

3、重庆港九的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资源的情况。

4、重庆港九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重庆港九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均履行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6、重庆港九的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和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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