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15—07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出,于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天地集团公司总部十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9人。监事会监事
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国富先生主持,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所属企业与关联方企业签订《抵款协议书》的议案;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杨国富先生、赵文华女士、展海波先生及刘长有先
生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减少关联应收账款余额,公司所属企业—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创混凝土分公司(以下简称“宝
创分公司”)与惠州大亚湾建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实业”)、
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集团”)签订《抵款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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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艺实业”欠“鹏城集团”施工工程款;同时,“鹏城集团”
欠“宝创分公司”混凝土材料款人民币6,282,298.14元(人民币:陆
佰贰拾捌万贰仟贰佰玖拾捌元壹角肆分),经各方友好协商,“建艺
实业”拟同意以其名下房产抵偿“鹏城集团”所欠“宝创分公司”
混凝土材料款共计人民币6,015,616元(人民币:陆佰零壹万伍仟陆佰
壹拾陆元),差额人民币266,682.14元(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陆佰捌
拾贰元壹角肆分)混凝土材料款由“鹏城集团”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方
式向“宝创分公司”支付。上述房产为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6
号东部阳光花园(别名“太阳湾”)的31栋一单元25层03-04号房、
26层03-04号房;二单元25层01-04号房、26层01-04号房共十二套,总
建筑面积1,014.96平方米,作价人民币6,015,616元(人民币:陆佰零
壹万伍仟陆佰壹拾陆元)。
“建艺实业”保证上述抵款房产未被查封、抵押或者出售,保证
抵款的房屋无权属上的争议。
二、关于公司与北京乾坤合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共同发起设
立基金管理公司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北京乾坤合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一家以有限责
任公司形式存在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我公司认缴人民币300
万元,乾坤合德认缴人民币700万元,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同意管
理公司募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首
期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经营期限为5年。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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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
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授信人民
币1.8亿元整。其中,借款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额度8000万元整,期
限一年,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周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
贴现等;单笔中期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整,期限两年,用途用于公司
流动资金周转。以上授信由西安千禧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西安天地
时代广场地下一、二层及第一幢1单元共计12227平方米的商铺做抵
押,并由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千禧国际置业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详见当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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