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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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5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

与日本长乐签署合资成立山东新华锦长生养老运营有限公司合作意

向的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7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由董事长

张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张建华、王小苗回避表决,

董事会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是基于以下原因:

1、停牌期间,公司认真分析了律师、财务顾问、审计师、评估

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初步尽调报告和建议后认为(1)拟收购控股权的

标的企业的目前盈利水平尚未达到本次收购预期目标,不适合纳入上

市公司(2)拟收购的关联企业的养老房产的价值过高,若收购会大

大增加上市公司经营成本。经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关联方就标的资产

的估值、盈利能力、解决关联交易等相关问题频密沟通,最终仍未能

就标的资产的估值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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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拟收购标的企业长乐颐养的日方股东——长乐国际事业

投资株式会社(ロングライフ国際事業投資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

本长乐”)基于与新华锦集团长期合作养老事业的理念认可及对中国

养老市场的期待,希望在新华锦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中优先考虑以新的

养老合作模式参与到本次重组中,并坚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应一揽

子解决与新华锦集团旗下企业的养老合作的问题。

2015 年 11 月 16 号下午,本公司获悉了日本长乐正式同意并签

署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长乐国际事业投资株式会社关

于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山东新华锦长生养老运营有限公司合作意向

书》。由此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不再考虑以收购重资产为主的原交易

模式,并立即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终止本次重组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与日本长乐签署合资成立山东新华锦长生养老

运营有限公司合作意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通过本议案是基于以下考虑:新华锦上市公司介入养老

产业必须借助具有前瞻思维和养老从业经验的日资企业的力量,摒弃

重资产模式,发展以提供养老服务输出、养老管理输出、高标准陪护

人员的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轻资产模式,使新华锦用较小资本投入来快

速复制日本养老企业经验,确立新华锦在中国养老产业中的领军地

位。

本次合作意向主要内容:日本长乐以现金与新华锦上市公司合资

成立山东新华锦长生养老运营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名称预核准为

准),专业从事:接受养老机构委托,为其提供养老经营管理服务;为

养老机构提供管理咨询、培训等;投资控股养老机构(最终以中国政

府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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