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甲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 516-1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武
乙方: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 516-1 号
法定代表人:岳福升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就甲方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
订了《股份认购合同》;
2、由于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现对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
部分调整。
现甲、乙双方针对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事项,经协商一致,
就上述《股份认购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股份认购合同》鉴于部分第 2 条“甲方拟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28,130
万股(含本数)”修改为“甲方拟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27,608.35 万股(含本数)”。
二、《股份认购合同》正文部分第二条第 1 款“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价格为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
低于 7.11 元/股。”修改为“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本次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6.23 元/股。”
三、除本协议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仍按照《股份认购合同》执行。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
乙方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中国 .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