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5-090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订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1 月 16 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河南省豫星华晶微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微钻”)分别与圣彼
得堡钻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Diamond Industrials Ltd.)、梵罗尼公司(VEROINE
ABRASIVES LLC.)、昌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昌弘貿易株式会社)、M/s. VINAY
GEMS、微晶企业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签订了《订货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
9,200.00 万美元。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约期限:一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履约风险:合同签署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
产品市场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不确定性,或遇到政治等不可预计
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2)汇率风险:本合同以美元定价,如果人民币兑换美元汇率变动较大,
公司可能承受汇兑损失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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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对方介绍
(一)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1、圣彼得堡钻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圣彼得堡钻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Diamond Industrials Ltd.
公司地址:俄罗斯圣彼得堡,耶菲莫瓦,4 号 a,501 室,190031.
Russia Saint-Petersburg Efimova street,4A,190031.
2、梵罗尼公司
公司名称:梵罗尼公司
VEROINE ABRASIVES LLC.
公司地址:美国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好运大道 10631-604
10631 Harwin Dr#604 Houston TX 77036
3、昌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昌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昌弘貿易株式会社)
公司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岛之内一丁目 20 番 7 号
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島之内 1-20-7
法定代表人:林裕民
注册资本:5,000 万日元
经营范围:超硬材料的进出口贸易;钢球的进出口贸易;磨具加工与销售;
其他商品的进口销售;代理海关通关业务;以上各业务的附属业务代理。
4、M/s. VINAY GEMS
公司名称:M/s. VINAY GEMS
公司地址:141-Crystal chamber. Sardar Chowk, Varachha Road, Sur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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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003, Gujarat (India)
5、微晶企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微晶企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南路一段六十三号五楼
注册资本:100 万元新台币
法定代表人:王玮琪
经营范围:首饰及贵金属批发业、矿石批发业、首饰及贵金属零售业、矿石
零售业、国际贸易业、粉末冶金业、珠宝及贵金属制品制造业、艺术品咨询顾问
业、其他顾问服务业、产品设计业、公证业。
(二)华晶微钻与圣彼得堡钻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梵罗尼公司、昌弘贸易
股份有限公司、M/s. VINAY GEMS、微晶企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华晶微钻发生的交易事项
2014 年华晶微钻与昌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金额达 1,136.80 万元,占公
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78%;与圣彼得堡钻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梵
罗尼公司、M/s. VINAY GEMS、微晶企业有限公司未发生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圣彼得堡钻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梵罗尼公司、昌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M/s. VINAY GEMS 和微晶企业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均具有较强
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微纳米级金刚石单晶、微粉等产品。
2、合同金额:本次订货合同订单金额共计 9,200 万美元,其中华晶微钻与
圣彼得堡钻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金额 1,800 万美元;与梵罗尼公司交易金额
2,400 万美元;与昌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2,600 万美元;与 M/s. VINAY
GEMS 公司交易金额 1,600 万美元;与微晶企业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8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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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款方式:根据订单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款,以实际订单为准。
4、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5、违约责任
(1)卖方产品未达到样品要求,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买家未按时向卖方付款,卖方有权对买方提起诉讼。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收到国内外多家企业重大订货合同,标志着公司产品在质量指
标、性能测试及可靠度等方面获得了客户认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该领域
的市场竞争力。
2、本次合同金额约为 9,200.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58,650.00 万元(汇率
以合同签署日中国银行外汇折算价: 美元=6.3750 人民币元计算),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63,759.63 万元的 91.99%,该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
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订货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方式对本次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持
续性披露;
2、备查文件:华晶微钻分别与圣彼得堡钻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梵罗尼公
司、昌弘贸易股份有限公司、M/s. VINAY GEMS、微晶企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订
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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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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