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5-104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事项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汇源通信”)
因公司控股股东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君集团”)筹划涉及本公
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汇源通信,股票代码:000586)
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停牌;因本次股权转让附带的承诺变更事项涉及重大资产
重组,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申请停牌一个月。
一、预计停牌期限
2015 年 10 月 27 日,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停牌期届满,公司申请继续停牌
两个月,并发布公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85)。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第三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 11 月 16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同意 40,978,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议案通过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停牌并承诺不晚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
组报告书。
二、停牌期间工作
1、在停牌期间,明君集团与股权受让人就存量股份的转受让、尚未完成的
承诺事项履约主体变更存续、未来资产注入等问题进行了论证商议,交易双方已
于近期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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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停牌期间,明君集团与股权受让人分别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完成并披露了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提示性公告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0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控股
股东明君集团提交的《公司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会议
通知具体内容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考虑到:
(1)、本次股权转让是未来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该议案获
得表决通过、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注
入相关资产的可能性,为避免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出现影响正常表决的诸多情形;
(2)、收购方正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要求积极制作重大资产重组的
相关文件。由于时间仓促,股权受让人及证券中介机构经审慎判断,预期重组方
案的编写所需更多时间;
(3)、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推进此事,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因此,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
三、风险提示
若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未能通过
明君集团提出的《公司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本公司股票将自股东大会召开后
的次一交易日复牌交易,同时,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筹划
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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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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