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 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5-069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控股”)通知,晨鸣控

股所属全资子公司晨鸣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

增持了本公司部分 H 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11 月 16 日,晨鸣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通过联交所交易系统购入本公司

H 股 3,200,000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的 0.91%,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的 0.17%。截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已累计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 21,200,000 股,约

占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的 6.02%,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10%。

本次增持前,晨鸣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A 股 293,003,657 股,H 股

18,000,0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311,003,657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

份的 16.06%;本次增持后,晨鸣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A 股 293,003,657 股,H

股 21,200,0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314,203,657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

总股份的 16.23%。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

发展的信心。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表示将依据市场情况,不排除继续择机增持公

司股份的可能。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香港联交所规则等有关规定。

2、控股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晨鸣纸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