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风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16 19: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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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风电 公告编号:201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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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伊廷雷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董事会认为

本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董

事会提议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同意: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可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

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

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5 名(含),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

资者、自然人。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

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

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5,600,000 股(含 5,600,000

股)。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

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述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

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

市交易;(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投向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不 超 过 44,875.43 万 元 ( 含

44,875.4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大兆瓦风力发电主轴产业化项目 44,875.43

合计 44,875.43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

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

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公司将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

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

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

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批准情况及市场

情况,决定发行时机、具体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

发行对象等具体事宜,并执行获得授权和批准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

重大合同,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该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除外;

(4)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

服务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合同、承销协议、上市协

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或

在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7)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

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了规范拟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监管和

使用,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并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

表决结果: 同意: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具体内容

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山东莱芜金雷

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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