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5-1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合作设立信托计划及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合作设立信托计划及担保事项基于募集设立以公司浦东
新区唐镇 D-03-05a 地块为投资标的的“陆家嘴信托山水园
2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涉及的设立信托计划及担保事
项。
募集资金金额:34.245 亿元(其中优先类信托资金规模不超
过 23.6 亿元;次级信托单位规模不超过 10.645 亿元,次级
信托由公司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秀弛实业有限公司
债权的方式认购)。
募集资金借款人(被担保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秀驰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23.6 亿元;除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20.016 亿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为保障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 D-03-05a 地块的项目顺利推
进,节约公司资金成本,确保公司地产基金拓展新增项目,同时拓宽
公司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公司与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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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信托”)展开合作,由陆家嘴信托设立 “陆家嘴信托山水
园 29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4.245 亿元。
基于上述信托计划设立所涉及的相关借款及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信托协议主要内容: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陆家嘴信托
展开合作,由陆家嘴信托设立 “陆家嘴信托山水园 29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4.245 亿元。其中优先类信托资
金规模不超过 23.6 亿元;次级信托单位规模不超过 10.645 亿元,次
级信托由公司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秀弛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的方式认购。信托计划期限 24 个月。借款利率经双方协商并参照贷
款基准利率而确定的固定年利率。所募集的信托资金中的 9800 万元
用于受让上海秀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股东上海
凯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 49%股权,剩余部分以借款形式投
资于项目公司。
为保证上述协议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
人,就项目公司作为债务人在相关《借款合同》项下的人民币 23.6
亿元债务,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
人为实现主债权和保证债权所发生的费用提供以下保证:
1. 公司向陆家嘴信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 项目公司以拥有的【上海浦东新区唐镇新市镇 D-03-05a 地块
项目】向陆家嘴信托提供抵押担保;
3.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名城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项目
公司 51%的股权向陆家嘴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4. 在相关股权转让前,项目公司股东上海凯悛实业有限公司以
持有的项目公司 49%股权向陆家嘴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5.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向陆家嘴信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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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相关情况
被担保人(委托贷款借款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秀驰实业有
限公司,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唐镇 D-03-05a 地块项目】的项目开发
主体。
成立时间:2015 年 4 月 29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 633 号 2 幢 A05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6863950
法定代表人:董云雄
公司经营范围: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换页施工,实业投资,投资
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仓
储(除危险品),广告设计,园林绿化。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事项
保证人:公司
债权人: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为确保项目公司作为债务人在相关借款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得
到完全、适当的履行,保障债权人的相关债权的实现,公司同意为项
目公司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
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向陆家嘴信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为相关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务本金(人民币 23.6
亿元)、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抵押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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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上海秀驰实业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上海秀驰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将其享有的【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61105 号】土地使用权向陆家嘴信托提供抵押担保。
3、质押担保事项
质押人:上海名城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质权人: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上海名城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上海秀驰实业有限公司 51%
的股权向陆家嘴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人:上海凯悛实业有限公司
质权人: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在相关股权转让前,上海凯悛实业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上海秀驰实
业有限公司 49%的股权向陆家嘴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设立信托计划及担保事项经公司 2015 年 11 月 16 日通讯方
式召开的第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票审议通过。上述涉及的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对担保事项的决策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决策范围,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支持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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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为 129.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1.69%。截止本报
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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