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岛双星”或“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对青
岛双星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发行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7号”文核准,青岛双星以
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敏五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了149,750,415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
行价格为6.01元/股。2014年11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限售期内予以锁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
46,589,018股自2014年11月18日起限售期为36个月,其余4名认购对象认购的
103,161,397股自2014年11月18日起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3,161,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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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占公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号
人名称 数(股) 的股份数(股) 司总股本的比 份上市流通时间
例(%)
招商财富资产
1 47,161,397 47,161,397 6.99% 2015 年 11 月 18 日
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
2 20,000,000 20,000,000 2.96% 2015 年 11 月 18 日
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基金
3 18,000,000 18,000,000 2.67% 2015 年 11 月 18 日
管理有限公司
4 王敏 18,000,000 18,000,000 2.67% 2015 年 11 月 18 日
合计 103,161,397 103,161,397 15.29% -
经中信证券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经中信证券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限售
锁定承诺。
四、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公
司对该股东的违约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核查结论
中信证券经核查认为,青岛双星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
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中信证券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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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
禁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宋永新 魏忠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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