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5-102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后的实际控制人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控股股东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于 2015 年 11 月 7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作
为股权受让方蕙富骐骥向公司申请延迟在 2015 年 11 月 13 日前披露《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故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根据蕙富骐骥提供的相关资料披露了
《关于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四川汇
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接到蕙富骐骥《关
于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实际控制人的说明》:根据其财务
顾问确认,由于对“实际控制人”概念理解上的差异,误将蕙富骐骥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
垠澳丰”)”理解为实际控制人。为此,现特作如下补充说明,并对《关于广州
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详式权益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97)
中“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的内容进行更正。
一、蕙富骐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汇垠澳丰
二、汇垠澳丰的股东所持股权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于控
股股东的认定标准
汇垠澳丰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
上海慧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
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 30.0%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垠天粤”)、上海慧宇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慧宇”)和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元亨能源”)分别
持有汇垠澳丰 40%、30%及 30%的股份表决权。上海慧宇实际控制人季京祥、元亨
能源董事长王建清均曾作为资管计划的劣后投资人参与双星新材、华闻传媒的定
向增发,并由汇垠澳丰担任资管计划投资顾问。此外,汇垠澳丰股东之间不存在
因股权关系或其他安排而产生的关联关系。由于汇垠澳丰股东人数较少,各个股
东出资比例接近,任一股东依出资额均不能独立对汇垠澳丰的决策形成控制。
三、根据汇垠澳丰董事选任情况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汇垠澳丰无控股股东
汇垠澳丰系有限责任公司,汇垠澳丰董事会设董事 3 名,由汇垠天粤、上海
慧宇及元亨能源各委派 1 名。汇垠澳丰各股东均无法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
选任,无法控制汇垠澳丰董事会的决策。因此,汇垠澳丰无实际控制人。
四、综上,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详情见
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广州蕙富骐骥投
资合伙企业详式权益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