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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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2015-052 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 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6,050,0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1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永龙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蔡登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独立董事方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甘

为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蔡永龙先

1.01 生为第五届董 326,046,057 99.99 是

事会董事

选举蔡林玉华

1.02 女士为第五届 326,046,057 99.99 是

董事会董事

选举蔡晋彰先

1.03 生为第五届董 326,046,057 99.99 是

事会董事

选举曾进凯先

1.04 生为第五届董 326,046,057 99.99 是

事会董事

选举金克坚先

1.05 生为第五届董 326,046,057 99.99 是

事会董事

选举阮连坤先

1.06 生为第五届董 326,046,057 99.99 是

事会董事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沈凯军先

2.01 生为第五届董 326,046,057 99.99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孙玲玲女

2.02 士为第五届董 326,046,057 99.99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涛先生

2.03 为第五届董事 326,046,057 99.99 是

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余小敏先

3.01 生为第五届监 326,046,057 99.99 是

事会监事

选举卢勇先生

3.02 为第五届监事 326,046,057 99.99 是

会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选举蔡永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1.01 1,001 20.02

董事

选举蔡林玉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

1.02 1,001 20.02

会董事

选举蔡晋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1.03 1,001 20.02

董事

选举曾进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1.04 1,001 20.02

董事

选举金克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1.05 1,001 20.02

董事

选举阮连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1.06 1,001 20.02

董事

选举沈凯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2.01 1,001 20.02

独立董事

选举孙玲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

2.02 1,001 20.02

独立董事

选举李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

2.03 1,001 20.02

立董事

选举余小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

3.01 1,001 20.02

监事

选举卢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

3.02 1,001 20.0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亚元、高金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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